各旗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测绘资质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82 号) 文件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市辖区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同时对全市地图市场和地图产品进行抽查。
现将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 2026年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 号)等规定,市自然资源局将对全市范围内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为使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我局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对测绘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组织领导
牵头部门: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联合部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职责分工
测绘与科技信息科、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自然资源执法大队负责业务检查并协调被检单位,重点围绕测绘资质单位的资质符合性、测绘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安全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检查。同时对呼和浩特市全市地图市场进行“问题地图排查”。法规科负责检查执法人员和被检单位的随机抽取工作;执法科协助处理违法案件;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测绘生产使用的设备仪器的检定时效性和测绘产品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资质单位技术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各旗县区做好检查配合工作。
四、检查内容及单位
(一)检查内容:见附件1《2026年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二)被检单位:见附件2《2026年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名单》。
(三)《测绘成果汇交明细表格》
五、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六、检查时间安排
(一)检查阶段(10月12日-11月 11 日)
(二)整改阶段(11月12日-11月30日)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4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测绘资质单位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对于不配合监督检查工作,隐瞒、拒绝和阻碍检查的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保密、安全生产等规定,不得影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和结果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等行为的,将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附件:1.2026年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2.2026年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名单
3.测绘成果汇交明细表格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1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770号 网站标识码 :1501000030
各旗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测绘资质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82 号) 文件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市辖区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同时对全市地图市场和地图产品进行抽查。
现将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 2026年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 号)等规定,市自然资源局将对全市范围内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为使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我局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对测绘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组织领导
牵头部门: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联合部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职责分工
测绘与科技信息科、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自然资源执法大队负责业务检查并协调被检单位,重点围绕测绘资质单位的资质符合性、测绘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安全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检查。同时对呼和浩特市全市地图市场进行“问题地图排查”。法规科负责检查执法人员和被检单位的随机抽取工作;执法科协助处理违法案件;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测绘生产使用的设备仪器的检定时效性和测绘产品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资质单位技术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各旗县区做好检查配合工作。
四、检查内容及单位
(一)检查内容:见附件1《2026年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二)被检单位:见附件2《2026年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名单》。
(三)《测绘成果汇交明细表格》
五、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六、检查时间安排
(一)检查阶段(10月12日-11月 11 日)
(二)整改阶段(11月12日-11月30日)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4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测绘资质单位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对于不配合监督检查工作,隐瞒、拒绝和阻碍检查的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保密、安全生产等规定,不得影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和结果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等行为的,将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附件:1.2026年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2.2026年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名单
3.测绘成果汇交明细表格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