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MGCQ-2026-ZB-3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方防沙带一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验收前合规性审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72.93万元,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障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示范工程)程序合规性、资金使用规范性、招投标工作的合法性等,现对示范工程项目验收前实施情况开展《示范工程子项目验收前合规性审查》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方防沙带一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验收前合规性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方防沙带一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验收前合规性审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地质、环境工程、造价、法律等相关专业)或持有国家注册类证书(如注册造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法律职业资格等),且主持过至少1项类似合规性审查或全过程咨询项目。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与本次示范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管理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直接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母公司控制、交叉持股、关键人员交叉任职等情形)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须出具独立性与回避承诺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8日9时00分到2026年7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或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与石羊桥交叉口东北角黄楼2楼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与石羊桥交叉口东北角黄楼2楼。
七、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资料:1)投标人信息页(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经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3)银行开户许可证;4)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佐证资料,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以上资料须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方式一:获取时间内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携带报名资料至本项目联系地址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方式二:获取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按上述要求顺序将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即可)发送至m15548845558@163.com,发送邮件时标题请注明本项目全称+单位全称,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扫描件和原件一致,应对自己提交的资料负责,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所有后果自行承担,逾期收到的资料拒绝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华大街12号城建大厦
联系人:高乐
电话:0471-5981739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传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与石羊桥交叉口东北角黄楼2楼
联系人:范景龙
电话:15548740008
电子邮件:m15548845558@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770号 网站标识码 :1501000030
(招标编号:NMGCQ-2026-ZB-3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方防沙带一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验收前合规性审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72.93万元,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障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示范工程)程序合规性、资金使用规范性、招投标工作的合法性等,现对示范工程项目验收前实施情况开展《示范工程子项目验收前合规性审查》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方防沙带一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验收前合规性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方防沙带一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验收前合规性审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地质、环境工程、造价、法律等相关专业)或持有国家注册类证书(如注册造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法律职业资格等),且主持过至少1项类似合规性审查或全过程咨询项目。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与本次示范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管理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直接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母公司控制、交叉持股、关键人员交叉任职等情形)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须出具独立性与回避承诺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8日9时00分到2026年7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或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与石羊桥交叉口东北角黄楼2楼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与石羊桥交叉口东北角黄楼2楼。
七、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资料:1)投标人信息页(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经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3)银行开户许可证;4)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佐证资料,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以上资料须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方式一:获取时间内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携带报名资料至本项目联系地址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方式二:获取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按上述要求顺序将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即可)发送至m15548845558@163.com,发送邮件时标题请注明本项目全称+单位全称,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扫描件和原件一致,应对自己提交的资料负责,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所有后果自行承担,逾期收到的资料拒绝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华大街12号城建大厦
联系人:高乐
电话:0471-5981739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传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与石羊桥交叉口东北角黄楼2楼
联系人:范景龙
电话:15548740008
电子邮件:m155488455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