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的公告》(公告〔2025〕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临时服务指南的公告》(公告〔2025〕30号)等相关规定,呼和浩特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院组织专家对《和林格尔县王家十二号花岗岩饰面石材矿上部勘查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呼和浩特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院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马美霞 电话:0471-4613575)
附件:《和林格尔县王家十二号花岗岩饰面石材矿上部勘查方案》评审意见书及评审专家组人员名单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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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的公告》(公告〔2025〕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临时服务指南的公告》(公告〔2025〕30号)等相关规定,呼和浩特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院组织专家对《和林格尔县王家十二号花岗岩饰面石材矿上部勘查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呼和浩特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院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马美霞 电话:0471-4613575)
附件:《和林格尔县王家十二号花岗岩饰面石材矿上部勘查方案》评审意见书及评审专家组人员名单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