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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档案查询软件运维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6-04-10 16:4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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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我单位以竞价方式采购档案查询软件运维服务,本项目整包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档案查询软件运维服务。

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被邀请的供应商应就采购内容,应于2026年4月17日上午10点前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供应商均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表等(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均须将上述资料报我单位;被邀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邀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3.服务期及地点:服务期为2026年9月26日至2027年9月25日;服务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4.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人员成本、差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内;

(2)本次采购设立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报价一经我单位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签约方的报价表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30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单位递补为成交单位。同时我单位可保留重新询价采购的权利。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单位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所有的采购活动。

7.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报价处理:

(1)未满足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违反询价函其他约定的。

三、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并开始入场实施后支付50%合同款,一年服务期到期且验收合格后支付50%合同款。

四、采购内容具体要求

1.数据更新与维护

对满足数据库要求的新增档案电子数据依据分类更新至系统数据库中形成机检目录,对现有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去除无效数据、异常数据和重复数据,提高和完善自然资源档案数据系统数据质量。

2.使用端用户实时调整与管理

用户权限管理功能,遵守权限最小化原则,以确保所有用户能在授权范围内访问资源。

3.数据库备份

备份机制:在需要数据恢复时,要求恢复时间尽可能短,系统采用完全备份和增量备份组合的机制。每月一个备份循环。

4.驻场人员

协助进行档案查询,操作档案软件提供数据查询、系统操作等相关工作,随时对系统运行中存在问题进行解决,并配合用户完成与系统有关的工作。按工作需求向使用单位提交记录文件。

5.运维团队及要求

对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为此项目成立专门的维护队伍,保证数据库及系统的正常运行。对软件正确操作情况下发生的任何故障,均应及时处理。

在运维期内,数据库及软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负责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派驻1名技术人员驻场维护,在合同服务期内,提供数据查询、系统操作等相关的技术咨询,随时对系统运行中存在问题进行解决,并配合用户完成与系统有关的工作。

远程开发团队对系统提供电话、远程诊断、现场支持、定期巡访、顾问专家专项服务等技术支持服务。

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优化,对潜在的故障点进行预防,对出现的故障提供详细报告。

确保数据库及软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负责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6. 重大情况的处理

对于对用户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较为复杂的紧急情况,启动紧急情况处理体系。有专职服务经理负责,成立危急情况处理小组,调集相关资源。

7. 售后服务要求

远程开发团队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包括电话咨询、远程诊断、现场支持(需时及时响应)、定期巡访(频率按项目需求确定)及顾问专家专项服务。

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优化,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采购人,对潜在故障提前预警并处理。

软件系统出现错误时,负责及时修改并测试验证,确保修改后系统功能正常。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对于一般问题,远程或驻场人员应在 2 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对于重大故障,启动紧急处理体系,专职经理 1 小时内响应,技术团队 2 小时内到场处理。

8. 服务保障

建立完善的服务保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问题处理预案,确保服务连续性和稳定性。

驻场人员需保持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需提前 7 天书面通知采购人,且新派驻人员资质不低于原驻场人员。

定期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报告,内容包括系统运行状态、问题处理记录、数据更新情况、备份执行情况等。

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工具、设备及技术资源,确保满足服务需求。

9. 知识产权要求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软件及相关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知识产权(如针对系统优化的技术方案、定制化功能开发成果等),除另有约定外,归采购人所有。

如因知识产权纠纷导致采购人遭受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对项目涉及的自然资源档案数据、用户信息、系统配置、业务数据等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

项目结束后,供应商应将所有涉密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纸质记录等)交还采购人或按要求销毁,不得留存备份。

如发生信息泄露事件,供应商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

单位全称: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

联 系 人:张浩铖

电    话:0471-4904671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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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档案查询软件运维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0 16:46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供应商:

我单位以竞价方式采购档案查询软件运维服务,本项目整包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档案查询软件运维服务。

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被邀请的供应商应就采购内容,应于2026年4月17日上午10点前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供应商均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表等(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均须将上述资料报我单位;被邀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邀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3.服务期及地点:服务期为2026年9月26日至2027年9月25日;服务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4.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人员成本、差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内;

(2)本次采购设立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报价一经我单位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签约方的报价表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30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单位递补为成交单位。同时我单位可保留重新询价采购的权利。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单位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所有的采购活动。

7.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报价处理:

(1)未满足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违反询价函其他约定的。

三、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并开始入场实施后支付50%合同款,一年服务期到期且验收合格后支付50%合同款。

四、采购内容具体要求

1.数据更新与维护

对满足数据库要求的新增档案电子数据依据分类更新至系统数据库中形成机检目录,对现有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去除无效数据、异常数据和重复数据,提高和完善自然资源档案数据系统数据质量。

2.使用端用户实时调整与管理

用户权限管理功能,遵守权限最小化原则,以确保所有用户能在授权范围内访问资源。

3.数据库备份

备份机制:在需要数据恢复时,要求恢复时间尽可能短,系统采用完全备份和增量备份组合的机制。每月一个备份循环。

4.驻场人员

协助进行档案查询,操作档案软件提供数据查询、系统操作等相关工作,随时对系统运行中存在问题进行解决,并配合用户完成与系统有关的工作。按工作需求向使用单位提交记录文件。

5.运维团队及要求

对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为此项目成立专门的维护队伍,保证数据库及系统的正常运行。对软件正确操作情况下发生的任何故障,均应及时处理。

在运维期内,数据库及软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负责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派驻1名技术人员驻场维护,在合同服务期内,提供数据查询、系统操作等相关的技术咨询,随时对系统运行中存在问题进行解决,并配合用户完成与系统有关的工作。

远程开发团队对系统提供电话、远程诊断、现场支持、定期巡访、顾问专家专项服务等技术支持服务。

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优化,对潜在的故障点进行预防,对出现的故障提供详细报告。

确保数据库及软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负责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6. 重大情况的处理

对于对用户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较为复杂的紧急情况,启动紧急情况处理体系。有专职服务经理负责,成立危急情况处理小组,调集相关资源。

7. 售后服务要求

远程开发团队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包括电话咨询、远程诊断、现场支持(需时及时响应)、定期巡访(频率按项目需求确定)及顾问专家专项服务。

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优化,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采购人,对潜在故障提前预警并处理。

软件系统出现错误时,负责及时修改并测试验证,确保修改后系统功能正常。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对于一般问题,远程或驻场人员应在 2 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对于重大故障,启动紧急处理体系,专职经理 1 小时内响应,技术团队 2 小时内到场处理。

8. 服务保障

建立完善的服务保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问题处理预案,确保服务连续性和稳定性。

驻场人员需保持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需提前 7 天书面通知采购人,且新派驻人员资质不低于原驻场人员。

定期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报告,内容包括系统运行状态、问题处理记录、数据更新情况、备份执行情况等。

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工具、设备及技术资源,确保满足服务需求。

9. 知识产权要求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软件及相关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知识产权(如针对系统优化的技术方案、定制化功能开发成果等),除另有约定外,归采购人所有。

如因知识产权纠纷导致采购人遭受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对项目涉及的自然资源档案数据、用户信息、系统配置、业务数据等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

项目结束后,供应商应将所有涉密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纸质记录等)交还采购人或按要求销毁,不得留存备份。

如发生信息泄露事件,供应商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

单位全称: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

联 系 人:张浩铖

电    话:0471-4904671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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