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推进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确保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走深走实
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党组(扩大)会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1次;组织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基层党支部专题党课学习4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25年“民族法治宣传周”线上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110名执法人员、4名新任职公务员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线上线下知识测试20余次;发放相关学习书籍300余册,在局公众号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材料,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会专题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党内法规等10余次,通过党组(扩大)会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法治教育培训方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法涉诉问题研判等法治政府相关工作5次;落实考核机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把普法工作纳入旗县(区)局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职能。领导小组听取上一年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汇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法治宣传情况主动在局官网向社会公开。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见行见效
要素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印发《呼和浩特市2025年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保障方案》,实行“项目清单+基础指标+增存挂钩”的计划指标管理模式,组件报批用地20617亩;供应土地24574.20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7039亩,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1253亩;土左旗、武川县、赛罕区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出让采矿权1宗,出让采矿权深部勘查项目10宗,3个找矿项目完成地质填图等平面工作,帮助3个非煤矿山复工复产;625个新建重大项目办结(含无需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精准有力保障了全市项目落地;印发《呼和浩特科技城经济开发区低效企业盘活实施方案》,探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突显。印发《呼和浩特市城镇开发边界指标协商统筹管理办法(试行)》,7个旗县区优化了城镇开发边界;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体系;中心城区54平方公里(17个单元)单元控规已批准实施,57平方公里(14个单元)单元控规形成初步成果;《交通优化提升专项规划(草案)》《平急两用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草案)》已形成成果,《环白塔机场生态宜居区重点区域规划》进一步深化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汇聚102个现状图层和179个规划图层,全市空间基础数据进一步完善。
资源保护能力进一步巩固。印发《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底线落实自然资源全链条监管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强化耕地全链条监管,审批建设占耕项目88个,补耕面积6638亩,争取自治区耕地保护奖励资金1882万元,实施耕地保护项目37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国家示范工程稳步推进,累计治理2500余公顷。
(三)抓实依法决策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法治服务体系
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优化顾问团队结构,构建 “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模式,确保法律顾问团队专业素养与履职需求精准匹配;推动法律顾问常态化驻点服务。在局机关及不动产登记窗口新城大厅安排专人值班,为业务科室依法履职、办事群众解疑释惑提供普法宣传支持,对于重大决策部署和复杂问题,组织法律顾问参与研判,今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会议46次,出具审查建议意见160件;开展法律顾问大讲堂。组织法律顾问围绕《土地管理法》及其应用实例、《统计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核心法律法规,为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17次,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
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严格。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全年出具上行公文合法性审查意见111件;及时清理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工作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对2019年以来局党组印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件审查并备案,对2022年以来我局印发的82件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排查,确保不存在与上位法相悖或不符合工作实际等问题;依规完成规范性文件《呼和浩特市城市河道堤防管理保护用地确权实施细则》(呼政办发〔1997〕133号)废止并在局官网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进《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改)立法调研工作。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我局具体承办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相关工作。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通过问卷调查、来信来电、召开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各政府部门及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累计采纳并落实修改意见105条;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决策文本均通过市政府官网、局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的每一步工作流程,均规范做好档案留存,确保程序可溯、过程留痕。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进一步强化。强化事前预防,推动争议实质化解。通过实地走访、召开沟通会、案件调查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全年通过沟通协商促成行政诉讼案件撤诉5件、行政复议案件撤复4件,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上一年度下降41%;抓实事中管控,提升应诉应复质效。全面加强证据搜集整理工作,确保所有案件证据资料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答复内容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行政诉讼案件胜诉18件,行政复议决定维持12件;深化事后复盘,规范行政行为运行。严格落实“一案一分析”制度,对办结案件及时查摆问题根源,形成针对性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出具公开招标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意见6件,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创新推行地图审核全流程线上办理模式,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 14 个工作日,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登记审批改革,创新实施“多证联发”,24个项目享受到改革红利;建成全域统一不动产登记平台,完成林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突破矿业权登记改革瓶颈,核发首张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累计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17.99 万笔,以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为营商环境优化注入法治动能。
(四) 抓实法治社会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效能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梳理来信来访、12345各类事项,采取“登记建档、分析研判、制定措施、分步解决”的思路解决矛盾,滤出重点人,找出重点事,逐项逐事进行分析研判,并因人因事制定相应的具体化解措施,切实保证各类纠纷多元化化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受理信访事项269件、234人次,已办结252件,办结率93%;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处办12345接诉即办派发工单1783件。
动态调整学习清单。紧跟法律更新步伐,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普法责任清单》;多措并举全系统学法。通过讲法治课、会前学法、线上专题培训、线上考试等形式开展普法学法教育,截止目前,累计组织线上线下各类培训10余次,普法知识讲座5次,组织全系统干部参与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测试20余次;抓好重点人群学法教育。组织全系统11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律知识测试线上线下累计20余次;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模式,将不动产登记实务与案例解析等业务培训与《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机结合,进一步促进不动产登记业务人员学法懂法常态化。
3.全面学习宣传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等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线上主题日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局官网推送各类普法宣传信息、宣传视频50余条,在局官网开设“普法宣传专栏”,如“耕地保护专栏”,推送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局在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方面的做法、科普乱占耕地的违法情形与处罚措施等,“自然资源政策解读专栏”,定期推送不动产登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自然资源政策解读;多形式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依托“搭建宣传展台”、“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不动产登记进社区”、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普及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10余次;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连心桥”栏目,宣传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作举措;在日常执法、审批、服务、接访等工作中,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宣传,随手发放普法宣传页,将普法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平时能够积极举办各类专题学习培训,但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学习掌握还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未能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缺乏系统全面的研究学习,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特别是部分干部对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多、更新快的特点,主动加压、持续学习还不够,运用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指导实践,与实际业务工作结合的还不够紧密。
(二)自然资源基层执法力量有待加强
部分基层自然资源所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顺畅,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日常巡查力度不够,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导致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方面的意识还不够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三、2026年度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继续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效果,持续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强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展普法宣传渠道,探索制作生动有趣的普法短视频、动漫等作品,丰富普法宣传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进行发布;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等,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建立健全业务工作与普法工作协同推进的机制,将普法工作贯穿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在制定政策、出台文件、实施项目等工作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及服务对象在办理业务的同时,了解掌学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全面提高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规划体系。2026年底前完成《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启动“三区三线”优化调整;完成 矿产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及生态修复规划修编,新编 90平方公里单元控规;强化要素保障。推行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模式,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推进全域土地整治、年底前完成相关矿业权出让;加大保护力度。年底前完成多项生态修复、地质勘查项目,建成1座绿色矿山;整改存量违法,强化卫片核查与日常监管,遏制新增违法。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770号 网站标识码 :1501000030
一、工作推进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确保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走深走实
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党组(扩大)会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1次;组织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基层党支部专题党课学习4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25年“民族法治宣传周”线上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110名执法人员、4名新任职公务员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线上线下知识测试20余次;发放相关学习书籍300余册,在局公众号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材料,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会专题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党内法规等10余次,通过党组(扩大)会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法治教育培训方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法涉诉问题研判等法治政府相关工作5次;落实考核机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把普法工作纳入旗县(区)局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职能。领导小组听取上一年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汇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法治宣传情况主动在局官网向社会公开。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见行见效
要素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印发《呼和浩特市2025年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保障方案》,实行“项目清单+基础指标+增存挂钩”的计划指标管理模式,组件报批用地20617亩;供应土地24574.20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7039亩,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1253亩;土左旗、武川县、赛罕区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出让采矿权1宗,出让采矿权深部勘查项目10宗,3个找矿项目完成地质填图等平面工作,帮助3个非煤矿山复工复产;625个新建重大项目办结(含无需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精准有力保障了全市项目落地;印发《呼和浩特科技城经济开发区低效企业盘活实施方案》,探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突显。印发《呼和浩特市城镇开发边界指标协商统筹管理办法(试行)》,7个旗县区优化了城镇开发边界;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体系;中心城区54平方公里(17个单元)单元控规已批准实施,57平方公里(14个单元)单元控规形成初步成果;《交通优化提升专项规划(草案)》《平急两用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草案)》已形成成果,《环白塔机场生态宜居区重点区域规划》进一步深化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汇聚102个现状图层和179个规划图层,全市空间基础数据进一步完善。
资源保护能力进一步巩固。印发《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底线落实自然资源全链条监管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强化耕地全链条监管,审批建设占耕项目88个,补耕面积6638亩,争取自治区耕地保护奖励资金1882万元,实施耕地保护项目37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国家示范工程稳步推进,累计治理2500余公顷。
(三)抓实依法决策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法治服务体系
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优化顾问团队结构,构建 “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模式,确保法律顾问团队专业素养与履职需求精准匹配;推动法律顾问常态化驻点服务。在局机关及不动产登记窗口新城大厅安排专人值班,为业务科室依法履职、办事群众解疑释惑提供普法宣传支持,对于重大决策部署和复杂问题,组织法律顾问参与研判,今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会议46次,出具审查建议意见160件;开展法律顾问大讲堂。组织法律顾问围绕《土地管理法》及其应用实例、《统计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核心法律法规,为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17次,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
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严格。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全年出具上行公文合法性审查意见111件;及时清理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工作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对2019年以来局党组印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件审查并备案,对2022年以来我局印发的82件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排查,确保不存在与上位法相悖或不符合工作实际等问题;依规完成规范性文件《呼和浩特市城市河道堤防管理保护用地确权实施细则》(呼政办发〔1997〕133号)废止并在局官网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进《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改)立法调研工作。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我局具体承办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相关工作。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通过问卷调查、来信来电、召开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各政府部门及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累计采纳并落实修改意见105条;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决策文本均通过市政府官网、局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的每一步工作流程,均规范做好档案留存,确保程序可溯、过程留痕。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进一步强化。强化事前预防,推动争议实质化解。通过实地走访、召开沟通会、案件调查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全年通过沟通协商促成行政诉讼案件撤诉5件、行政复议案件撤复4件,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上一年度下降41%;抓实事中管控,提升应诉应复质效。全面加强证据搜集整理工作,确保所有案件证据资料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答复内容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行政诉讼案件胜诉18件,行政复议决定维持12件;深化事后复盘,规范行政行为运行。严格落实“一案一分析”制度,对办结案件及时查摆问题根源,形成针对性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出具公开招标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意见6件,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创新推行地图审核全流程线上办理模式,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 14 个工作日,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登记审批改革,创新实施“多证联发”,24个项目享受到改革红利;建成全域统一不动产登记平台,完成林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突破矿业权登记改革瓶颈,核发首张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累计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17.99 万笔,以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为营商环境优化注入法治动能。
(四) 抓实法治社会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效能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梳理来信来访、12345各类事项,采取“登记建档、分析研判、制定措施、分步解决”的思路解决矛盾,滤出重点人,找出重点事,逐项逐事进行分析研判,并因人因事制定相应的具体化解措施,切实保证各类纠纷多元化化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受理信访事项269件、234人次,已办结252件,办结率93%;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处办12345接诉即办派发工单1783件。
动态调整学习清单。紧跟法律更新步伐,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普法责任清单》;多措并举全系统学法。通过讲法治课、会前学法、线上专题培训、线上考试等形式开展普法学法教育,截止目前,累计组织线上线下各类培训10余次,普法知识讲座5次,组织全系统干部参与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测试20余次;抓好重点人群学法教育。组织全系统11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律知识测试线上线下累计20余次;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模式,将不动产登记实务与案例解析等业务培训与《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机结合,进一步促进不动产登记业务人员学法懂法常态化。
3.全面学习宣传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等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线上主题日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局官网推送各类普法宣传信息、宣传视频50余条,在局官网开设“普法宣传专栏”,如“耕地保护专栏”,推送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局在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方面的做法、科普乱占耕地的违法情形与处罚措施等,“自然资源政策解读专栏”,定期推送不动产登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自然资源政策解读;多形式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依托“搭建宣传展台”、“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不动产登记进社区”、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普及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10余次;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连心桥”栏目,宣传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作举措;在日常执法、审批、服务、接访等工作中,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宣传,随手发放普法宣传页,将普法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平时能够积极举办各类专题学习培训,但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学习掌握还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未能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缺乏系统全面的研究学习,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特别是部分干部对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多、更新快的特点,主动加压、持续学习还不够,运用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指导实践,与实际业务工作结合的还不够紧密。
(二)自然资源基层执法力量有待加强
部分基层自然资源所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顺畅,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日常巡查力度不够,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导致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方面的意识还不够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三、2026年度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继续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效果,持续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强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展普法宣传渠道,探索制作生动有趣的普法短视频、动漫等作品,丰富普法宣传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进行发布;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等,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建立健全业务工作与普法工作协同推进的机制,将普法工作贯穿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在制定政策、出台文件、实施项目等工作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及服务对象在办理业务的同时,了解掌学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全面提高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规划体系。2026年底前完成《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启动“三区三线”优化调整;完成 矿产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及生态修复规划修编,新编 90平方公里单元控规;强化要素保障。推行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模式,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推进全域土地整治、年底前完成相关矿业权出让;加大保护力度。年底前完成多项生态修复、地质勘查项目,建成1座绿色矿山;整改存量违法,强化卫片核查与日常监管,遏制新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