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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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