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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土地效能、赋能产业升级—呼和浩特市工业用地 混合利用政策正式出台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6-06-15 15:4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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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要求,切实破解传统工业用地功能单一、利用低效等痛点,近日,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正式出台《工业用地混合开发利用指导意见(试行)》。该政策推出了以工业、物流仓储用地为主导,多元功能复合利用的土地利用新模式,旨在通过制度创新,为首府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能。

该政策以“用途相近、功能相容、互不干扰、设施共享”为核心原则,明确将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划分为“用地混合”与“用地兼容”两大模式。为守住产业属性、安全环保底线,政策设置了清晰的刚性管控标准:用地混合中,主导用途计容建筑面积占宗地计容建筑总面积的比例需大于50%(工业用地控制线内不低于70%);用地兼容中,兼容用途(不含自身配套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宗地计容建筑总面积的15%。同时,引入了土地混合开发利用与存量建筑功能转换的“正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凡符合正面清单及比例要求的,即视为符合详细规划,此举将大幅提升审批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时间成本。此外,针对存量建筑使用,特别设置了5年过渡期政策,旨在通过稳定的制度保障,鼓励存量建筑功能转换,大力培育新产业与新业态。

该政策的出台,是首府生动践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盘活利用存量资源”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积极落实2026年全国两会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重点任务的有利举措。它将有力推动我市产业用地的高效复合利用,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与城市更新,为产业链企业集聚发展筑牢空间保障,为首府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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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土地效能、赋能产业升级—呼和浩特市工业用地 混合利用政策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 2026-06-15 15:41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要求,切实破解传统工业用地功能单一、利用低效等痛点,近日,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正式出台《工业用地混合开发利用指导意见(试行)》。该政策推出了以工业、物流仓储用地为主导,多元功能复合利用的土地利用新模式,旨在通过制度创新,为首府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能。

该政策以“用途相近、功能相容、互不干扰、设施共享”为核心原则,明确将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划分为“用地混合”与“用地兼容”两大模式。为守住产业属性、安全环保底线,政策设置了清晰的刚性管控标准:用地混合中,主导用途计容建筑面积占宗地计容建筑总面积的比例需大于50%(工业用地控制线内不低于70%);用地兼容中,兼容用途(不含自身配套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宗地计容建筑总面积的15%。同时,引入了土地混合开发利用与存量建筑功能转换的“正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凡符合正面清单及比例要求的,即视为符合详细规划,此举将大幅提升审批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时间成本。此外,针对存量建筑使用,特别设置了5年过渡期政策,旨在通过稳定的制度保障,鼓励存量建筑功能转换,大力培育新产业与新业态。

该政策的出台,是首府生动践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盘活利用存量资源”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积极落实2026年全国两会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重点任务的有利举措。它将有力推动我市产业用地的高效复合利用,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与城市更新,为产业链企业集聚发展筑牢空间保障,为首府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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