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6]4号)要求,做好呼和浩特市“十五五”时期行业部门重点项目空间保障,我局召开了市级动态调整完善成果第三次征求意见对接协调会。
会议听取了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有关情况。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市直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提出优化完善意见,并就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调整、详规单元维护成果开展对接会商。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上报程序,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地提供空间载体和要素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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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6]4号)要求,做好呼和浩特市“十五五”时期行业部门重点项目空间保障,我局召开了市级动态调整完善成果第三次征求意见对接协调会。
会议听取了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有关情况。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市直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提出优化完善意见,并就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调整、详规单元维护成果开展对接会商。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上报程序,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地提供空间载体和要素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