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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全面强化耕地保护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6-03-04 10:1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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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立足市域实际,聚焦责任落实、规划管控、占补平衡、日常监督、部门协作、政策宣传等关键环节,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硬举措落地见效,确保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功能稳定,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护核心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责任体系,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每一块耕地都有守护人。

二是加强规划管控,筑牢用途管控边界。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作为不可逾越的刚性约束。严格建设项目选址把关,引导各类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主动避让优质良田。从严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决杜绝无序建设侵占耕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三是严格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质量双保障。严格落实“以补定占、占优补优”制度,坚持“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原则。规范补充耕地来源,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禁止在生态脆弱区域、黄河流域生态敏感区开垦耕地。对补充耕地项目实行全链条把关,加强后期管护,运用遥感监测开展动态巡查,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四是健全日常监管,夯实耕地保护监管防线。严格落实补充耕地、设施农业等重点领域的常态化核查,对耕地撂荒、抛荒,转为其他农用地,以及“非农化”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五是深化部门协同,构建全域共治格局。加强与林草、水务、生态、农牧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发挥各部门职能,形成耕地保护合力;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积极探索零星破碎、处于生态脆弱区及无法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与林草地空间置换路径,推动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
  六是注重宣传引导,提升全民参与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知识讲座、宣传手册、悬挂横幅、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耕地红线保护知识,营造人人关心耕地、人人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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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全面强化耕地保护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发布时间: 2026-03-04 10:12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立足市域实际,聚焦责任落实、规划管控、占补平衡、日常监督、部门协作、政策宣传等关键环节,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硬举措落地见效,确保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功能稳定,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护核心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责任体系,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每一块耕地都有守护人。

二是加强规划管控,筑牢用途管控边界。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作为不可逾越的刚性约束。严格建设项目选址把关,引导各类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主动避让优质良田。从严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决杜绝无序建设侵占耕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三是严格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质量双保障。严格落实“以补定占、占优补优”制度,坚持“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原则。规范补充耕地来源,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禁止在生态脆弱区域、黄河流域生态敏感区开垦耕地。对补充耕地项目实行全链条把关,加强后期管护,运用遥感监测开展动态巡查,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四是健全日常监管,夯实耕地保护监管防线。严格落实补充耕地、设施农业等重点领域的常态化核查,对耕地撂荒、抛荒,转为其他农用地,以及“非农化”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五是深化部门协同,构建全域共治格局。加强与林草、水务、生态、农牧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发挥各部门职能,形成耕地保护合力;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积极探索零星破碎、处于生态脆弱区及无法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与林草地空间置换路径,推动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
  六是注重宣传引导,提升全民参与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知识讲座、宣传手册、悬挂横幅、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耕地红线保护知识,营造人人关心耕地、人人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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