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为规范我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呼和浩特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指导意见》是我市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充分吸收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城市做法研究制定而成。其中明确了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与监督实施等内容。《指导意见》的印发有助于规范我市城乡建设标准,推动乡村规划建设制度化、法治化,健全规划实施管理体系,提升我市全域规划管理水平,为建设和美乡村、促进乡镇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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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为规范我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呼和浩特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指导意见》是我市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充分吸收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城市做法研究制定而成。其中明确了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与监督实施等内容。《指导意见》的印发有助于规范我市城乡建设标准,推动乡村规划建设制度化、法治化,健全规划实施管理体系,提升我市全域规划管理水平,为建设和美乡村、促进乡镇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