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贯彻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能职责,全面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一是要素保障取得新成效。实行“项目清单+基础指标+增存挂钩”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模式,组件报批用地2.1万亩;供应土地2.4万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7万亩,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1200余亩,精准有力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落地;出让采矿权4宗,出让采矿权深部勘查项目10宗,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二是规划管理实现新突破。39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54平方公里单元控规、《交通优化提升专项规划》《平急两用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获得市政府批复,382个村庄规划完成编制备案;印发《城镇开发边界指标协商统筹管理办法》《“通则式”村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规划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规划展示馆成功获批3A级景区,年参观人数达12万人次,同比增长70%。
三是资源保护迈上新台阶。实施耕地保护项目37个,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土左旗、武川县、赛罕区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城区试点低效用地再开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国家示范工程累计治理2500余公顷;顺利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年度任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780余次,自然资源保护能力进一步强化。
四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数字化审查平台,实现审查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创新“多证联发”,25个项目享受改革红利;建设全域统一不动产登记平台,完成林权数据、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不动产“登记难”项目基本化解,核发首张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20.67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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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贯彻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能职责,全面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一是要素保障取得新成效。实行“项目清单+基础指标+增存挂钩”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模式,组件报批用地2.1万亩;供应土地2.4万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7万亩,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1200余亩,精准有力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落地;出让采矿权4宗,出让采矿权深部勘查项目10宗,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二是规划管理实现新突破。39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54平方公里单元控规、《交通优化提升专项规划》《平急两用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获得市政府批复,382个村庄规划完成编制备案;印发《城镇开发边界指标协商统筹管理办法》《“通则式”村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规划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规划展示馆成功获批3A级景区,年参观人数达12万人次,同比增长70%。
三是资源保护迈上新台阶。实施耕地保护项目37个,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土左旗、武川县、赛罕区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城区试点低效用地再开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国家示范工程累计治理2500余公顷;顺利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年度任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780余次,自然资源保护能力进一步强化。
四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数字化审查平台,实现审查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创新“多证联发”,25个项目享受改革红利;建设全域统一不动产登记平台,完成林权数据、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不动产“登记难”项目基本化解,核发首张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20.67万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