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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权利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6-04-01 15:3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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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共有十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