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9号)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2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自2020年7月20日起,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首次登记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转移登记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其中“权利人信息变更”“更名”“更址”“夫妻更名”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四、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五、注销登记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三)“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更正登记
“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不含公告期)”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异议登记
“异议设立登记”“注销异议登记”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其他登记
(一)“查解封登记”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二)“补证登记(不含公告期)”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三)“换证登记”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宜
(一)银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企业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不包含新建商品房),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