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委托,对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关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工作服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B2025031019;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各服务大厅完成量体事宜;量体工作结束后,将在35个自然日完成供货交付;
4、供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锦·香韵9号楼(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满足招标人需求;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工作服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内容 |
尺寸规格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套) |
合计(元) |
|
1 |
男士工作装 |
男士工作装每套包含:1衣2裤、2长袖衬衣、2半袖衬衣、1领带 |
量体 裁衣 |
163套 |
1300.00 |
211900.00 |
|
2 |
女士工作装 |
女士工作装每套包含:1衣2裤、2长袖衬衣、2半袖衬衣、1丝巾 |
1.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指2025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的证明文件(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缴税银行回单为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指2025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以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或缴纳银行回单为准);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3近三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同基本资格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请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6日17:00(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受托人联系方式)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793798343@qq.com,获取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7层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7层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锦·香韵9号楼(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71-5981739
电子邮箱:10129599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楼
联 系 人:赵迪、冀果果
联系电话:0471-3255286
电子邮箱:793798343@qq.com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770号 网站标识码 :1501000030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委托,对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关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工作服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B2025031019;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各服务大厅完成量体事宜;量体工作结束后,将在35个自然日完成供货交付;
4、供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锦·香韵9号楼(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满足招标人需求;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工作服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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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内容 |
尺寸规格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套)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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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男士工作装 |
男士工作装每套包含:1衣2裤、2长袖衬衣、2半袖衬衣、1领带 |
量体 裁衣 |
163套 |
1300.00 |
211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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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女士工作装 |
女士工作装每套包含:1衣2裤、2长袖衬衣、2半袖衬衣、1丝巾 |
1.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指2025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的证明文件(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缴税银行回单为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指2025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以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或缴纳银行回单为准);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3近三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同基本资格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请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6日17:00(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受托人联系方式)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793798343@qq.com,获取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7层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7层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锦·香韵9号楼(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71-5981739
电子邮箱:10129599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楼
联 系 人:赵迪、冀果果
联系电话:0471-3255286
电子邮箱:7937983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