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现将蒙(2019)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88613号土地分割公告如下:
一、分割前地块情况
地块位于成吉思汗大街以南、丁香路以西(融城百汇项目),土地权利人为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87315.912平方米(呼市独立坐标)(130.97亩),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使用期限:住宅70年,2012年11月08日至2082年11月07日;商业40年,2012年11月08日至2052年11月07日。
二、分割后地块情况
地块一,面积46666.95平方米(呼市独立坐标),权利人: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用途:商业;
地块二,面积40648.96平方米(呼市独立坐标),权利人: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用途:住宅。
分割前后容积率不变,具体情况详见《拟分割宗地平面图》。
三、公告方式与地点
1、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2、实地张贴
四、公告期:15个自然日
涉及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联系电话:6218440,邮寄地址:新城区政府西配楼二楼,邮编:010010 )。
特此公告
附件:拟分割宗地平面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现将蒙(2019)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88613号土地分割公告如下:
一、分割前地块情况
地块位于成吉思汗大街以南、丁香路以西(融城百汇项目),土地权利人为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87315.912平方米(呼市独立坐标)(130.97亩),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使用期限:住宅70年,2012年11月08日至2082年11月07日;商业40年,2012年11月08日至2052年11月07日。
二、分割后地块情况
地块一,面积46666.95平方米(呼市独立坐标),权利人: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用途:商业;
地块二,面积40648.96平方米(呼市独立坐标),权利人: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用途:住宅。
分割前后容积率不变,具体情况详见《拟分割宗地平面图》。
三、公告方式与地点
1、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2、实地张贴
四、公告期:15个自然日
涉及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联系电话:6218440,邮寄地址:新城区政府西配楼二楼,邮编:010010 )。
特此公告
附件:拟分割宗地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