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废止后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528号)要求,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矿山地质环境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专家,对2024年度申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经2024年1月25日—1月31日公示期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一览表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日
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废止后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528号)要求,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矿山地质环境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专家,对2024年度申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经2024年1月25日—1月31日公示期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一览表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