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位于呼和浩特市小黑河镇杨家营村,于德河持有的呼国用(2013)第001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因属于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我局于2023年12月6日发布《关于于德河名下的不动产更正(撤销)登记公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了更正(撤销)登记,但呼国用(2013)第001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
经核实,位于呼和浩特市小黑河镇杨家营村,于德河持有的呼国用(2013)第001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因属于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我局于2023年12月6日发布《关于于德河名下的不动产更正(撤销)登记公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了更正(撤销)登记,但呼国用(2013)第001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