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手持三维激光测量仪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手持三维激光测量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H-2023-HW-043
包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手持三维激光测量仪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 232000.00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依据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手持三维激光测量仪采购项目):无
时间: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其他要求:无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和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个人所得税除外,零申报需提供证明材料);
(7)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
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2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拒绝接收。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角)
联 系 人:李春杰、侍利峰
联系电话:0471-3489911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
联 系 人:李志杰
联系电话:0471-5981739
2023年05月24日
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手持三维激光测量仪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手持三维激光测量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H-2023-HW-043
包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手持三维激光测量仪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 232000.00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依据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手持三维激光测量仪采购项目):无
时间: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其他要求:无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和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个人所得税除外,零申报需提供证明材料);
(7)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
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2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拒绝接收。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角)
联 系 人:李春杰、侍利峰
联系电话:0471-3489911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
联 系 人:李志杰
联系电话:0471-5981739
2023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