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数据库搭建技术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数据库搭建技术服务
采购文件编号:ZRZYJ-WYZB-202301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元) |
附件 材料 |
1 |
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数据库搭建技术服务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692000 |
|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18:00时到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说明:如财务状况报告提交的是资信证明,因各银行出具资信证明的格式各异,为了准确反映报名单位的财务状况,要求如下:资信证明显示有效期的,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资信证明不显示有效期的,资信证明的出具日期须在报名期内)
(4)提供供应商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等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注: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文件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3-13 上午9:30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6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6纸质文件递交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
联系人:李志杰
电 话:0471-5981739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联系人:武艳斌
电 话:18686099739
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数据库搭建技术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数据库搭建技术服务
采购文件编号:ZRZYJ-WYZB-202301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元) |
附件 材料 |
1 |
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数据库搭建技术服务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69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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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18:00时到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说明:如财务状况报告提交的是资信证明,因各银行出具资信证明的格式各异,为了准确反映报名单位的财务状况,要求如下:资信证明显示有效期的,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资信证明不显示有效期的,资信证明的出具日期须在报名期内)
(4)提供供应商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等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注: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文件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3-13 上午9:30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6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6纸质文件递交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
联系人:李志杰
电 话:0471-5981739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联系人:武艳斌
电 话:18686099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