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呼和浩特市耕地“非农化”年度核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耕地“非农化”年度核查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ZB2022010330
3、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具体要求 |
项目预算(元) |
1 |
耕地“非农化”年度核查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392000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18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以资质证书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测量)或地图制图或地理信息系统其中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获取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至2022年5月5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采购事业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02室)或将以下资料发至937870445@qq.com邮箱中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未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可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本项目出具);
(4)提供供应商2021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和2021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测绘资质证书;
(6)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截图;
(10)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邮箱等基本信息。
采购文件售价0元。
1、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2年5月11日,9:3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华东街城建大厦20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71-5981739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一号众生大厦17层
联系人:王玥茜
电 话:0471-3372749
邮 箱:937870445@qq.com
2022年4月25日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呼和浩特市耕地“非农化”年度核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耕地“非农化”年度核查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ZB2022010330
3、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具体要求 |
项目预算(元) |
1 |
耕地“非农化”年度核查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392000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18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以资质证书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测量)或地图制图或地理信息系统其中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获取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至2022年5月5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采购事业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02室)或将以下资料发至937870445@qq.com邮箱中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未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可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本项目出具);
(4)提供供应商2021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和2021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测绘资质证书;
(6)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截图;
(10)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邮箱等基本信息。
采购文件售价0元。
1、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2年5月11日,9:3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华东街城建大厦20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71-5981739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一号众生大厦17层
联系人:王玥茜
电 话:0471-3372749
邮 箱:937870445@qq.com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