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地区地热资源勘探工程等21宗探矿权(详见附表)列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4395167
附表:纳入自行废止探矿权情况统计表
2022年3月21日
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地区地热资源勘探工程等21宗探矿权(详见附表)列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4395167
附表:纳入自行废止探矿权情况统计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