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我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集中整治行动投诉举报方式予以通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局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存在的下列问题予以投诉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予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
2.对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开会、批示、报告代替落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
3.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学习、不研究、不传达。
4.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空喊口号、空泛表态,热衷于作秀造势。
5.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工作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
6.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
7.在执行中央及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时不考虑自身实际,盲目提高标准,随意决策瞎指挥,好大喜功,热衷于“造亮点”、“建门面”,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导致地方无能力配套,工作落实被“卡”,或成为“半拉子工程”,或拆东墙补西墙。
8.对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作风漂浮,不担当、不作为,不上心、不尽力,行动慢效果差,责任落实不到位。
9.写文件、制文件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而是源自抄袭拼凑。
10.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等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材料整改。
(二)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1.抓工作固守套路不出思路,穿着新鞋走老路,对新发展理念重视不够、领会不透,习惯用老眼光看待新事物、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存在惯性思维、路径依赖。
2.不敢闯、不敢于,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怕惹麻烦“不敢为”,得过且过“不愿为”,能力不强“不会为”。
3.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4.不守纪律、不守规矩,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对企业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5.对待企业行政审批只考虑本部门利益甚至自身利益,不给好处卡、推、拖,给了好处乱办事。
6.对政策要求“半生不熟”,不注重调查研究,不熟悉基层情况,制定目标、下达任务违背客观实际,搞不切实际的层层加码、给基层 “增压”。
7.干事情做表面文章,不解决实质矛盾和问题,导致该解决的事不解决,不该激化的矛盾被激化。
8.工作报喜不报忧,讲成绩多、谈问题少,对事关地区大局的问题、示盾捂着、盖着,只考虑自身在领导眼中形象,不考虑小矛盾激化后可能造成恶劣影响。
9.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三)联系服务群众方面
1.干工作、做事情不从群众利益出发,“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
2.办事效率低下,“官老爷”思想根深蒂固、对待群众诉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办事拖拉推诿,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3.公职人员借办理事项之机刁难群众,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雁过拔毛。
4.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生硬,处理问题简单粗暴、蛮横无理,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冷横硬”变“推拖绕”。
5.热线不“热”,投诉不畅,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6.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对群众关心的关键性事务和深层次问题避而不管,致使小矛盾积大,甚至激化为重大舆情事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7.在落实“放管服”政策中,该减的环节不减、该省的流程不省、该批的项目不批、该放的权力不放或“放而不管”,审批服务事项随拖延、被动应付、敷衍塞责、不负责任,让企业和群众多头跑、重复跑。
8.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生事业,推进不力,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影响营商环境,不支持实体经济,不重视、不尊重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政商沟通交流渠道不畅。
9.“三务”公开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侵犯群众知情权。
10.宗旨意识不牢固,在疫情防控等风险面前心生畏惧,想方设法躲避。
(四)为基层减负方面
1.印发文件有增无减,变相以“白头”发文,层层出台“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实施方案”,就同一事项反复发文,年度精简目标形同虚设。
2.频繁下发各类“分工方案”、“任务分解表”,把“分了”当“干了”,把“写好了总结”当“干好了工作”。
3.会议效率不高,交流发言单位过多、发言时间太长,作部署提要求泛泛而谈、内容不聚焦、缺乏针对性。
4.已经发文部署清楚的工作又进行部署,工作刚安排就督查、刚部署就考核。
5.考核评价不以解决问题和实际效果为导向,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
6.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
7.对直属二级单位督查检查考核有增无减或变相增加督查检査考核、摊派与其职能职责无关的任务、指标,影响其正常业务工作,加重基层负担。
8.调研活动不深入或身入心不入,不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搞“印证式”调研,在机关打电话、收调研报告搞“文字式”调研;层层陪同、听听报告、翻翻文件搞“走马观花式”调研。
9.动辄设置“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已经设置的仍未取消。
10.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力,以属地管理为由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将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转嫁给下一级,责任部门变成了考核主体。
二、“四官”问题
(一)昏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常表态、不表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重表面、轻实效,以文件会议落实会议文件,形式主义成顽疾。党的工作弱化、虚化、边缘化。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懒官。“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推诿扯皮,议而不定、决而不行;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突出问题。
(三)庸官。干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把“不会干”“干不了”“不好干”当成完不成任务的“正当理由”等突出问题。
(四)贪官。以权谋私,用手中权力谋取自己的私利、满足自己的私欲。
投诉举报电话:0471—4613623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1608室
中共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我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集中整治行动投诉举报方式予以通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局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存在的下列问题予以投诉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予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
2.对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开会、批示、报告代替落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
3.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学习、不研究、不传达。
4.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空喊口号、空泛表态,热衷于作秀造势。
5.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工作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
6.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
7.在执行中央及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时不考虑自身实际,盲目提高标准,随意决策瞎指挥,好大喜功,热衷于“造亮点”、“建门面”,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导致地方无能力配套,工作落实被“卡”,或成为“半拉子工程”,或拆东墙补西墙。
8.对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作风漂浮,不担当、不作为,不上心、不尽力,行动慢效果差,责任落实不到位。
9.写文件、制文件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而是源自抄袭拼凑。
10.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等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材料整改。
(二)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1.抓工作固守套路不出思路,穿着新鞋走老路,对新发展理念重视不够、领会不透,习惯用老眼光看待新事物、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存在惯性思维、路径依赖。
2.不敢闯、不敢于,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怕惹麻烦“不敢为”,得过且过“不愿为”,能力不强“不会为”。
3.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4.不守纪律、不守规矩,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对企业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5.对待企业行政审批只考虑本部门利益甚至自身利益,不给好处卡、推、拖,给了好处乱办事。
6.对政策要求“半生不熟”,不注重调查研究,不熟悉基层情况,制定目标、下达任务违背客观实际,搞不切实际的层层加码、给基层 “增压”。
7.干事情做表面文章,不解决实质矛盾和问题,导致该解决的事不解决,不该激化的矛盾被激化。
8.工作报喜不报忧,讲成绩多、谈问题少,对事关地区大局的问题、示盾捂着、盖着,只考虑自身在领导眼中形象,不考虑小矛盾激化后可能造成恶劣影响。
9.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三)联系服务群众方面
1.干工作、做事情不从群众利益出发,“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
2.办事效率低下,“官老爷”思想根深蒂固、对待群众诉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办事拖拉推诿,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3.公职人员借办理事项之机刁难群众,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雁过拔毛。
4.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生硬,处理问题简单粗暴、蛮横无理,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冷横硬”变“推拖绕”。
5.热线不“热”,投诉不畅,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6.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对群众关心的关键性事务和深层次问题避而不管,致使小矛盾积大,甚至激化为重大舆情事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7.在落实“放管服”政策中,该减的环节不减、该省的流程不省、该批的项目不批、该放的权力不放或“放而不管”,审批服务事项随拖延、被动应付、敷衍塞责、不负责任,让企业和群众多头跑、重复跑。
8.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生事业,推进不力,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影响营商环境,不支持实体经济,不重视、不尊重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政商沟通交流渠道不畅。
9.“三务”公开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侵犯群众知情权。
10.宗旨意识不牢固,在疫情防控等风险面前心生畏惧,想方设法躲避。
(四)为基层减负方面
1.印发文件有增无减,变相以“白头”发文,层层出台“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实施方案”,就同一事项反复发文,年度精简目标形同虚设。
2.频繁下发各类“分工方案”、“任务分解表”,把“分了”当“干了”,把“写好了总结”当“干好了工作”。
3.会议效率不高,交流发言单位过多、发言时间太长,作部署提要求泛泛而谈、内容不聚焦、缺乏针对性。
4.已经发文部署清楚的工作又进行部署,工作刚安排就督查、刚部署就考核。
5.考核评价不以解决问题和实际效果为导向,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
6.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
7.对直属二级单位督查检查考核有增无减或变相增加督查检査考核、摊派与其职能职责无关的任务、指标,影响其正常业务工作,加重基层负担。
8.调研活动不深入或身入心不入,不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搞“印证式”调研,在机关打电话、收调研报告搞“文字式”调研;层层陪同、听听报告、翻翻文件搞“走马观花式”调研。
9.动辄设置“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已经设置的仍未取消。
10.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力,以属地管理为由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将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转嫁给下一级,责任部门变成了考核主体。
二、“四官”问题
(一)昏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常表态、不表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重表面、轻实效,以文件会议落实会议文件,形式主义成顽疾。党的工作弱化、虚化、边缘化。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懒官。“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推诿扯皮,议而不定、决而不行;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突出问题。
(三)庸官。干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把“不会干”“干不了”“不好干”当成完不成任务的“正当理由”等突出问题。
(四)贪官。以权谋私,用手中权力谋取自己的私利、满足自己的私欲。
投诉举报电话:0471—4613623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1608室
中共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