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包鄂乌四城不动产登记通办系统上线试运行。按照《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呼包鄂乌”四城通办的通知》 (内自然资字[2019]559号)文件相关要求,自治区呼包鄂乌四城通办系统已初步建设完成,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目前可办理登记业务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夫妻更名)、证书换证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其他业务陆续上线。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全面启用电子证照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深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安排,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工作,自2020年10月20日起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等核发频率较高的证书,全面启用行政审批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的全面启用,是真正实现全程电子化审批、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一网通办,申请人无需跑到审批窗口打证,彻底解决企业跑腿领证的问题,缩短企业办事时间,同时部门间通过调用证照库中的电子证照,可共享相关材料,进一步压减纸质材料的收取和环节,优化了审批流程并且提高了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审批效率,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呼和浩特市部署启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工作。11月8日,由呼市自然资源局代为起草的《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议并正式印发实施,方案中要求对市域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标志着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进入实质操作阶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启动后,我市将对水流、森林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目前呼和浩特市正在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确权登记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同时,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分年度、分区域制定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基础资料,必要时开展补充性调查,确保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实施。
上一篇: 2021年自然资源简报第1期
下一篇: 2020年自然资源简报第27期
△呼包鄂乌四城不动产登记通办系统上线试运行。按照《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呼包鄂乌”四城通办的通知》 (内自然资字[2019]559号)文件相关要求,自治区呼包鄂乌四城通办系统已初步建设完成,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目前可办理登记业务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夫妻更名)、证书换证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其他业务陆续上线。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全面启用电子证照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深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安排,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工作,自2020年10月20日起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等核发频率较高的证书,全面启用行政审批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的全面启用,是真正实现全程电子化审批、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一网通办,申请人无需跑到审批窗口打证,彻底解决企业跑腿领证的问题,缩短企业办事时间,同时部门间通过调用证照库中的电子证照,可共享相关材料,进一步压减纸质材料的收取和环节,优化了审批流程并且提高了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审批效率,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呼和浩特市部署启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工作。11月8日,由呼市自然资源局代为起草的《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议并正式印发实施,方案中要求对市域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标志着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进入实质操作阶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启动后,我市将对水流、森林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目前呼和浩特市正在配合自然资源厅开展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确权登记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同时,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分年度、分区域制定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基础资料,必要时开展补充性调查,确保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