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项目有异议的,可向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21日。
附件:呼和浩特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监督检查情况一览表
联系人:朱壮涛 电话: 0471-4395036 邮编:010090
2021年11月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项目有异议的,可向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21日。
附件:呼和浩特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监督检查情况一览表
联系人:朱壮涛 电话: 0471-4395036 邮编:010090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