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 自 然 资 源局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2021年9月
一、区位概况
本次规划地块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以东,车站东街以南。北侧为呼和浩特市火车站和汽车客运站、东临通达商场、西南为国贸商城,地理位置优越,有较大的停车需求。
二、现状概括
现状用地为空地。用地北侧及西侧已建地铁站出入口、无障碍电梯、疏散楼梯及风亭等地铁附属设施。在控规中,该地块的用地面积(不包括代征用地)为2950平方米。
三、规划调整依据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9年修订);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
6.《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
7.《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2013)
8.《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0.《城市停车规划规范》(BG/T51149-2016)
11.《呼和浩特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
12.《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导则》,2009;
13.其他相关的法规及规范及呼和浩特市政府及规划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二)调整原由
由于火车站片区是我市客流、车流的集散枢纽,交通压力和停车压力非常大,缺乏公共停车场。该地块在原控规中的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按照节约集约土地的原则,鼓励采用多种形式的停车设施,提高空间的使用效率,拟将地块所在停车场用地上建设立体停车设施,提供更多的停车位,用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
1. 地块原社会停车场用地的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1,建筑高度≤12米,建筑密度≤5%,绿地率≥30%;规划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对该地块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不做强制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审定的方案为依据。
2.规划方案需满足消防、安全疏散、人防、交通管理、微波通道等相关规范要求。
3.注意与周边用地的交通组织,地块出入口应有两个不同方向,建议设在车站东街、锡林郭勒北路上。
4. 规划方案应结合周边实际情况,并与已建成的地铁站出入口、无障碍电梯、疏散楼梯及风亭等地铁附属设施相互协调,形成舒适的视觉景观。
呼和浩特市 自 然 资 源局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2021年9月
一、区位概况
本次规划地块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以东,车站东街以南。北侧为呼和浩特市火车站和汽车客运站、东临通达商场、西南为国贸商城,地理位置优越,有较大的停车需求。
二、现状概括
现状用地为空地。用地北侧及西侧已建地铁站出入口、无障碍电梯、疏散楼梯及风亭等地铁附属设施。在控规中,该地块的用地面积(不包括代征用地)为2950平方米。
三、规划调整依据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9年修订);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
6.《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
7.《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2013)
8.《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0.《城市停车规划规范》(BG/T51149-2016)
11.《呼和浩特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
12.《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导则》,2009;
13.其他相关的法规及规范及呼和浩特市政府及规划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二)调整原由
由于火车站片区是我市客流、车流的集散枢纽,交通压力和停车压力非常大,缺乏公共停车场。该地块在原控规中的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按照节约集约土地的原则,鼓励采用多种形式的停车设施,提高空间的使用效率,拟将地块所在停车场用地上建设立体停车设施,提供更多的停车位,用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
1. 地块原社会停车场用地的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1,建筑高度≤12米,建筑密度≤5%,绿地率≥30%;规划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对该地块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不做强制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审定的方案为依据。
2.规划方案需满足消防、安全疏散、人防、交通管理、微波通道等相关规范要求。
3.注意与周边用地的交通组织,地块出入口应有两个不同方向,建议设在车站东街、锡林郭勒北路上。
4. 规划方案应结合周边实际情况,并与已建成的地铁站出入口、无障碍电梯、疏散楼梯及风亭等地铁附属设施相互协调,形成舒适的视觉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