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阿拉善南路以西、化工街以南地块规划修改方案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2021年10月
本次规划调整区块位于回民区, 阿拉善南路以西、化工街以南地块。
本次规划调整区块为HM20-02-07地块,用地面积约2.73万平方米,现状为三联化工旧厂区。早已停产。
地块东侧为阿拉善南路,红线30米;南侧和西侧为规划支路,红线12米;北侧为化工街(庆凯街),红线30米。周边有艾博龙园、冠丰家园、锦泽园、香槟美景等小区,本地块南、西、北侧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交通比较方便,有一定的配套设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
7、《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
8、《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2013)
9、《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1、《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呼和浩特市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13、其它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
为推动城区建设,释放老旧厂区土地重新开发利用,考虑到由于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商业地产已趋于饱和,在本区块南侧也已经规划了较大规模的商业用地,本地块亦被周边居住用地包围,已经不适合再作为商业用地。为提升土地利用率,合理规划用地资源,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由市政府来函,经市政府批准,将HM20-02-07地块,由商业用地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HM20-02-07地块,原控规中均为商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规划指标容积率2.3,建筑高度54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居住兼容商业比例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建筑退线按现行规划技术规定和相关法规要求,北侧、东侧退15米,西侧和南侧退10米。配套设施有垃圾转运站、体育设施、公共厕所、换热站、物业管理用房。出入口开口在南北两侧,停车位指标按1个/户。
原化学工业用地需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及按照居住用地要求做相应的土壤风险评估方可实行开发建设。
回民区阿拉善南路以西、化工街以南地块规划修改方案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2021年10月
本次规划调整区块位于回民区, 阿拉善南路以西、化工街以南地块。
本次规划调整区块为HM20-02-07地块,用地面积约2.73万平方米,现状为三联化工旧厂区。早已停产。
地块东侧为阿拉善南路,红线30米;南侧和西侧为规划支路,红线12米;北侧为化工街(庆凯街),红线30米。周边有艾博龙园、冠丰家园、锦泽园、香槟美景等小区,本地块南、西、北侧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交通比较方便,有一定的配套设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
7、《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
8、《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2013)
9、《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1、《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呼和浩特市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13、其它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
为推动城区建设,释放老旧厂区土地重新开发利用,考虑到由于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商业地产已趋于饱和,在本区块南侧也已经规划了较大规模的商业用地,本地块亦被周边居住用地包围,已经不适合再作为商业用地。为提升土地利用率,合理规划用地资源,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由市政府来函,经市政府批准,将HM20-02-07地块,由商业用地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HM20-02-07地块,原控规中均为商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规划指标容积率2.3,建筑高度54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居住兼容商业比例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建筑退线按现行规划技术规定和相关法规要求,北侧、东侧退15米,西侧和南侧退10米。配套设施有垃圾转运站、体育设施、公共厕所、换热站、物业管理用房。出入口开口在南北两侧,停车位指标按1个/户。
原化学工业用地需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及按照居住用地要求做相应的土壤风险评估方可实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