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位概况
本次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共涉及三处地块。地块一位于阿木尔北街以南、金硅路以东,用地面积约为1.5公顷;地块二位于包头东街以南、金穗路以东,用地面积约为0.62公顷;地块三位于敕勒川大街以南、前达门路以东,用地面积约为6.83公顷。
二、现状用地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方案现状用地为城市建设用地。地块一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地块二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三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三、规划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
7、《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
8、《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2013)
9、《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1、《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其它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
按照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等项目有关事宜的函》(呼赛政字【2020】166号)的批示内容,地块一、地块二按照《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评审会会议纪要(【2021】6号)要求,地块一由三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地块二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地块三按照《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评审会会议纪要(【2020】102号)要求,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
地块一规划调整内容:
该地块为SH22-03-07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20米、绿地率≥35%。建筑退线:北侧退城市绿线20m、西侧退城市绿线10m;机动车出入口2个,位于基地西侧、北侧。
地块二规划调整内容:
该地块为SH03-07-14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35%。建筑退线:该地块为现状已建成,退线可按照实际发生距离执行。将来改造时按照图则退线执行,配建车位配置130辆,机动车出入口1个,位于基地西侧。
地块三规划调整内容:
该地块为SH16-01-04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以民航部门意见为准、绿地率≥35%。建筑退线:东侧退城市绿线15m、西侧退城市绿线25m、北侧退城市绿线35m;配建车位配置3280辆,机动车出入口3个,分别位于基地东、西、北侧。
一、区位概况
本次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共涉及三处地块。地块一位于阿木尔北街以南、金硅路以东,用地面积约为1.5公顷;地块二位于包头东街以南、金穗路以东,用地面积约为0.62公顷;地块三位于敕勒川大街以南、前达门路以东,用地面积约为6.83公顷。
二、现状用地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方案现状用地为城市建设用地。地块一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地块二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三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三、规划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
7、《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
8、《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2013)
9、《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1、《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其它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
按照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等项目有关事宜的函》(呼赛政字【2020】166号)的批示内容,地块一、地块二按照《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评审会会议纪要(【2021】6号)要求,地块一由三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地块二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地块三按照《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评审会会议纪要(【2020】102号)要求,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
地块一规划调整内容:
该地块为SH22-03-07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20米、绿地率≥35%。建筑退线:北侧退城市绿线20m、西侧退城市绿线10m;机动车出入口2个,位于基地西侧、北侧。
地块二规划调整内容:
该地块为SH03-07-14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35%。建筑退线:该地块为现状已建成,退线可按照实际发生距离执行。将来改造时按照图则退线执行,配建车位配置130辆,机动车出入口1个,位于基地西侧。
地块三规划调整内容:
该地块为SH16-01-04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以民航部门意见为准、绿地率≥35%。建筑退线:东侧退城市绿线15m、西侧退城市绿线25m、北侧退城市绿线35m;配建车位配置3280辆,机动车出入口3个,分别位于基地东、西、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