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至7月26日,呼和浩特市连日出现持续性强降水天气,累计降水量可达100毫米,局部可达100毫米以上。2025年7月23日12点30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2025年7月25日10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二级应急响应。
我局全力以赴抓实抓细防汛应急响应各项工作,体系化开展地质灾害防范。一是第一时间部署。我局接到呼和浩特市重大气象灾害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后,第一时间召开防汛工作部署会议,就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要求各旗县区局再排查,紧盯容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重点风险区,如涉及人员安全,应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同时加强值班值守。二是及时发布预警。防汛应急响应期间,我局共计发布11期等级3级(黄色预警)、2期等级2级(橙色预警)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三是明确应急速报流程。7月23日,我局紧急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通知》,详细制定了局值班值守人员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处置具体工作流程。四是值班值守日抽查。7月23日至25日,我局每日对预警范围内旗县区值班值守人员及群测群防员进行电话抽查,全力落实“叫醒、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有效传递,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五是联合值班值守。7月23日,我局派出工作人员在市防汛办集中办公,与市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集中办公调度、信息互通,必要时进行会商研判,视情况前往一线指导防灾减灾工作。六是派驻技术专家实地指导。7月24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自治区气象局发布和林县气象预警为橙色预警,我局第一时间派遣地质灾害专家赶赴和林县,配合当地开展地质灾害技术指导及现场研判。7月26日,我局接到预警信息清水河县存在地质灾害风险较大,我局第一时间派遣地质灾害专家赶赴清水河县驻守,随时配合当地开展地质灾害技术指导及现场研判。七是应急预案工作再落实。2025年7月25日,防汛应急响应调整至二级后,我局再次向各旗县区下发《呼和浩特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各旗县区严格按照《预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八是预警再核查。防汛应急响应期间,我局累计接收处置地质灾害监测设备预警信息14次,其中和林县2次、武川县2次、土左旗10次。旗县区局接到预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均无异常情况。九是隐患风险再抽查排查。防汛应急响应期间,我局组织对各旗县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点进行现场抽查,并会同属地共同研判。各旗县区局先后出动工作人员69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再排查,累计排查104处。十是督办隐患点群众转移。经我局统计,全市共有71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安全。其中,新城区3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27人,土左旗8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342人,托县3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12人,和林县32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299人,清水河县7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16人,武川县18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95人。经与属地密切对接,转移土左旗1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3人,托县1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1人。其余经属地研判无需转移的69个隐患点,我局始终密切关注情况,确保发现风险时第一时间既可进行转移。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组织各旗县区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查,同时加强专家技术力量支撑,配合各旗县区开展现场核查及研判。目前仍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我局将毫不松懈、不折不扣抓好各项防汛措施落实,聚焦重点区域,做好后续恢复等工作。
7月23日至7月26日,呼和浩特市连日出现持续性强降水天气,累计降水量可达100毫米,局部可达100毫米以上。2025年7月23日12点30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2025年7月25日10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二级应急响应。
我局全力以赴抓实抓细防汛应急响应各项工作,体系化开展地质灾害防范。一是第一时间部署。我局接到呼和浩特市重大气象灾害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后,第一时间召开防汛工作部署会议,就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要求各旗县区局再排查,紧盯容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重点风险区,如涉及人员安全,应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同时加强值班值守。二是及时发布预警。防汛应急响应期间,我局共计发布11期等级3级(黄色预警)、2期等级2级(橙色预警)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三是明确应急速报流程。7月23日,我局紧急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通知》,详细制定了局值班值守人员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处置具体工作流程。四是值班值守日抽查。7月23日至25日,我局每日对预警范围内旗县区值班值守人员及群测群防员进行电话抽查,全力落实“叫醒、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有效传递,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五是联合值班值守。7月23日,我局派出工作人员在市防汛办集中办公,与市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集中办公调度、信息互通,必要时进行会商研判,视情况前往一线指导防灾减灾工作。六是派驻技术专家实地指导。7月24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自治区气象局发布和林县气象预警为橙色预警,我局第一时间派遣地质灾害专家赶赴和林县,配合当地开展地质灾害技术指导及现场研判。7月26日,我局接到预警信息清水河县存在地质灾害风险较大,我局第一时间派遣地质灾害专家赶赴清水河县驻守,随时配合当地开展地质灾害技术指导及现场研判。七是应急预案工作再落实。2025年7月25日,防汛应急响应调整至二级后,我局再次向各旗县区下发《呼和浩特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各旗县区严格按照《预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八是预警再核查。防汛应急响应期间,我局累计接收处置地质灾害监测设备预警信息14次,其中和林县2次、武川县2次、土左旗10次。旗县区局接到预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均无异常情况。九是隐患风险再抽查排查。防汛应急响应期间,我局组织对各旗县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点进行现场抽查,并会同属地共同研判。各旗县区局先后出动工作人员69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再排查,累计排查104处。十是督办隐患点群众转移。经我局统计,全市共有71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安全。其中,新城区3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27人,土左旗8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342人,托县3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12人,和林县32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299人,清水河县7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16人,武川县18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95人。经与属地密切对接,转移土左旗1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3人,托县1个隐患点可能威胁群众1人。其余经属地研判无需转移的69个隐患点,我局始终密切关注情况,确保发现风险时第一时间既可进行转移。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组织各旗县区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查,同时加强专家技术力量支撑,配合各旗县区开展现场核查及研判。目前仍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我局将毫不松懈、不折不扣抓好各项防汛措施落实,聚焦重点区域,做好后续恢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