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呼和浩特市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调整予以批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批示文件要求,针对涉及耕地保护红线的情形,市自然资源局需承担起督促、指导地方通过占补平衡方式,在2025年底前完成耕地布局调整的重要任务。
经核实,位于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一处水源保护井保护区范围(面积达1.0007公顷),涉及的旱地面积为0.2414公顷,此部分已纳入我市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范畴。为切实落实好上级部门及各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同时为后续的调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11月11日,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实地核实行动。经现场勘查发现,该水源井保护范围内0.2414公顷旱地已处于撂荒状态,且无地上建筑物存在。同时,该水源井保护区域范围经由回民区与土左旗共同确认,其实际土地权属为回民区攸攸板镇刀刀板村、倘不浪村集体土地。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履行职责,积极督促、指导属地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利用占补平衡政策以及2025年中期评估的契机,妥善做好耕地布局的调整工作。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全力确保呼和浩特市耕地保护目标的达成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的顺利推进,在保障水资源安全的同时,维护耕地资源的稳定与可持续利用,为呼和浩特市的生态安全与资源管理平衡贡献力量。
10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呼和浩特市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调整予以批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批示文件要求,针对涉及耕地保护红线的情形,市自然资源局需承担起督促、指导地方通过占补平衡方式,在2025年底前完成耕地布局调整的重要任务。
经核实,位于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一处水源保护井保护区范围(面积达1.0007公顷),涉及的旱地面积为0.2414公顷,此部分已纳入我市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范畴。为切实落实好上级部门及各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同时为后续的调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11月11日,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实地核实行动。经现场勘查发现,该水源井保护范围内0.2414公顷旱地已处于撂荒状态,且无地上建筑物存在。同时,该水源井保护区域范围经由回民区与土左旗共同确认,其实际土地权属为回民区攸攸板镇刀刀板村、倘不浪村集体土地。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履行职责,积极督促、指导属地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利用占补平衡政策以及2025年中期评估的契机,妥善做好耕地布局的调整工作。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全力确保呼和浩特市耕地保护目标的达成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的顺利推进,在保障水资源安全的同时,维护耕地资源的稳定与可持续利用,为呼和浩特市的生态安全与资源管理平衡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