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要求,我市圆满完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36.97万亩。其中,水田0.27万亩;水浇地528.89万亩;旱地307.81万亩。
二、园地9.58万亩。其中,果园9.53万亩;其他园地0.05万亩。
三、林地595.7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5.76万亩;灌木林地266.52万亩;其他林地193.45万亩。
四、草地809.86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99.76万亩; 人工牧草地1.62万亩;其他草地308.48万亩。
五、湿地25.56万亩。其中沼泽草地0.09万亩;内陆滩涂25.47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1.93万亩。其中城镇村用地136.37万亩;采矿用地12.11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45万亩。
七、交通运输用地49.1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38万亩;轨道交通用地0.19万亩;公路用地17.86万亩;机场用地2.45万亩;港口码头用地27.3亩;管道运输用地0.04万亩;农村道路24.21万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4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44万亩;湖泊水面2.54万亩;水库水面2.44万亩;坑塘水面6.05万亩;沟渠14.38万亩;水工建筑用地2.54万亩。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要求,我市圆满完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36.97万亩。其中,水田0.27万亩;水浇地528.89万亩;旱地307.81万亩。
二、园地9.58万亩。其中,果园9.53万亩;其他园地0.05万亩。
三、林地595.7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5.76万亩;灌木林地266.52万亩;其他林地193.45万亩。
四、草地809.86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99.76万亩; 人工牧草地1.62万亩;其他草地308.48万亩。
五、湿地25.56万亩。其中沼泽草地0.09万亩;内陆滩涂25.47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1.93万亩。其中城镇村用地136.37万亩;采矿用地12.11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45万亩。
七、交通运输用地49.1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38万亩;轨道交通用地0.19万亩;公路用地17.86万亩;机场用地2.45万亩;港口码头用地27.3亩;管道运输用地0.04万亩;农村道路24.21万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4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44万亩;湖泊水面2.54万亩;水库水面2.44万亩;坑塘水面6.05万亩;沟渠14.38万亩;水工建筑用地2.5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