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我市城市居住区建设实际情况,完善城市内区域空间市政配套服务设施,调动市场建设者配建公共基础设施积极性,补齐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短板,结合我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管理的实际情况,保证政策更加科学合理,2023年印发执行的《呼和浩特市支持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有关措施》(试行),经过一年试用期,有十余个住宅项目适用该优惠政策,根据市房协及各房地产公司的反馈,各相关单位给予了正面的评价。
该措施的颁布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保障政策的连贯性,持续为我市住宅开发市场创造更多活力,进一步激发住宅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呼和浩特市支持住宅小区配套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于2024年3月25日印发实施。《措施》对住宅小区内部分配套建筑物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以及住宅小区内配建房享受减、免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情形提出了详细的明确意见。
为更好地适应我市城市居住区建设实际情况,完善城市内区域空间市政配套服务设施,调动市场建设者配建公共基础设施积极性,补齐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短板,结合我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管理的实际情况,保证政策更加科学合理,2023年印发执行的《呼和浩特市支持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有关措施》(试行),经过一年试用期,有十余个住宅项目适用该优惠政策,根据市房协及各房地产公司的反馈,各相关单位给予了正面的评价。
该措施的颁布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保障政策的连贯性,持续为我市住宅开发市场创造更多活力,进一步激发住宅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呼和浩特市支持住宅小区配套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于2024年3月25日印发实施。《措施》对住宅小区内部分配套建筑物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以及住宅小区内配建房享受减、免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情形提出了详细的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