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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全力打造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3-07-12 09:4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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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能够有效增加全市土地资源,恢复植被,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增强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决策部署,科学谋划我市“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数据印发《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以及各旗县区政府分年度承担的修复治理任务,计划2025年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任务660公顷。

一是做好近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收尾工作。全市2023年以前组织实施的6个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总治理面积为365.84公顷。其中,土默特左旗废弃砂坑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和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治理面积分别为4.93公顷、24.72公顷,均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目前正在实施植被恢复、树立警示牌等工程,预计7月底前完成初验;清水河县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河一带)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面积为304.24公顷,已完成初验,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预计7月底前完成终验;新城区保合少镇水泉村南周边历史遗留废弃取土场治理项目,治理面积为9.39公顷,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预计7月底完成全部工程并组织初验;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大红城乡2处历史遗留采坑生态修复项目,治理面积12.28公顷,工程施工已全部完成并于2022年9月组织专家初验,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整改,预计7月底前完成整改并进行验收;清水河县宏河镇历史遗留废弃采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治理面积10.28公顷,目前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施工单位将于近期进场施工。

二是加快推动2023年计划实施的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全市2023年计划实施的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共2个,均为自治区财政下达资金,总治理面积为244.19公顷。其中:清水河县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河一带)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计划治理面积为85.25公顷,设计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图斑范围,计划7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标,8月份进场施工;武川县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计划治理面积为33.98公顷,设计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图斑范围,计划7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标,8月份进场施工。

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级生态修复治理示范项目。呼和浩特市“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被列为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54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3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资金2.54亿元,生态修复面积2745公顷,计划新增林地及林地提质改造面积共147.7公顷,新增草地及退化草地修复面积2558.7公顷,修复耕地面积39.5公顷,实施后不仅可以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治理任务,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中拟工程治理的407个图斑共1227.16公顷都将修复治理。


(生态修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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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全力打造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 2023-07-12 09:49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能够有效增加全市土地资源,恢复植被,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增强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决策部署,科学谋划我市“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数据印发《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以及各旗县区政府分年度承担的修复治理任务,计划2025年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任务660公顷。

一是做好近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收尾工作。全市2023年以前组织实施的6个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总治理面积为365.84公顷。其中,土默特左旗废弃砂坑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和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治理面积分别为4.93公顷、24.72公顷,均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目前正在实施植被恢复、树立警示牌等工程,预计7月底前完成初验;清水河县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河一带)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面积为304.24公顷,已完成初验,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预计7月底前完成终验;新城区保合少镇水泉村南周边历史遗留废弃取土场治理项目,治理面积为9.39公顷,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预计7月底完成全部工程并组织初验;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大红城乡2处历史遗留采坑生态修复项目,治理面积12.28公顷,工程施工已全部完成并于2022年9月组织专家初验,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整改,预计7月底前完成整改并进行验收;清水河县宏河镇历史遗留废弃采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治理面积10.28公顷,目前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施工单位将于近期进场施工。

二是加快推动2023年计划实施的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全市2023年计划实施的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共2个,均为自治区财政下达资金,总治理面积为244.19公顷。其中:清水河县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河一带)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计划治理面积为85.25公顷,设计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图斑范围,计划7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标,8月份进场施工;武川县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计划治理面积为33.98公顷,设计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图斑范围,计划7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标,8月份进场施工。

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级生态修复治理示范项目。呼和浩特市“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被列为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54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3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资金2.54亿元,生态修复面积2745公顷,计划新增林地及林地提质改造面积共147.7公顷,新增草地及退化草地修复面积2558.7公顷,修复耕地面积39.5公顷,实施后不仅可以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治理任务,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中拟工程治理的407个图斑共1227.16公顷都将修复治理。


(生态修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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