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统一标识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营商环境
  • 业务查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工作动态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规范公文编印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1-05-27 16:00 点击量: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近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红头文件“漏洞百出”,6人被问责》的情况,社会舆论反响强烈。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对照检查、引以为鉴,认真做好公文起草、审核、编印工作,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公文起草部门要从源头把好关,对文稿的政策性、准确性、真实性、实用性负责,确保文稿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术语准确,语言规范。

  二是依法依规行文。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公文起草部门明确行文对象、发放范围、公开方式、印刷数量等内容,并认真填写发文稿纸,涉及保密、合法性审查的咨询相关科室意见;严格落实逐级审签程序,上行文及重要文稿需经主要领导签发,局领导签发后方可印制、用印;准确使用公文文种,认真区分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文种、内容、用语要相匹配;涉及的政策要有法可依、措施切实可行、数据案例真实可靠。

  三是落实首问负责制。要求各科室、单位树立“人人都是自然资源人,人人关乎自然资源形象”的意识,认真对待来访、来电、来文,对涉及本部门的业务第一时间办理,对非本部门的事项要礼貌说明并指引对方到相应的科室办理。

  四是进一步转变作风。要求强化责任感,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重点工作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对重大项目要加强协调联动、主动作为、提前服务;加强调研,结合学党史为民办实事,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当前社会关注、群众需要的涉及自然资源的矛盾和问题。

附件:
  • 友情链接: 
  • 盟市自然资源 盟市自然资源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蒙ICP备16000373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770号  网站标识码 :1501000030
  • 电话:0471-4613587    (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营商环境
  • 业务查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工作动态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规范公文编印

发布时间: 2021-05-27 16:00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近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红头文件“漏洞百出”,6人被问责》的情况,社会舆论反响强烈。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对照检查、引以为鉴,认真做好公文起草、审核、编印工作,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公文起草部门要从源头把好关,对文稿的政策性、准确性、真实性、实用性负责,确保文稿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术语准确,语言规范。

  二是依法依规行文。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公文起草部门明确行文对象、发放范围、公开方式、印刷数量等内容,并认真填写发文稿纸,涉及保密、合法性审查的咨询相关科室意见;严格落实逐级审签程序,上行文及重要文稿需经主要领导签发,局领导签发后方可印制、用印;准确使用公文文种,认真区分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文种、内容、用语要相匹配;涉及的政策要有法可依、措施切实可行、数据案例真实可靠。

  三是落实首问负责制。要求各科室、单位树立“人人都是自然资源人,人人关乎自然资源形象”的意识,认真对待来访、来电、来文,对涉及本部门的业务第一时间办理,对非本部门的事项要礼貌说明并指引对方到相应的科室办理。

  四是进一步转变作风。要求强化责任感,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重点工作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对重大项目要加强协调联动、主动作为、提前服务;加强调研,结合学党史为民办实事,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当前社会关注、群众需要的涉及自然资源的矛盾和问题。

附件:
电脑版 移动版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蒙ICP备1600037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30

电话:0471-4613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