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00MB1551277T/2025-012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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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自然资源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结合市本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竣工即交证"模式,提前发现并将所有潜在问题在申请登记前有效解决,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同步申领不动产权证书,保证了登记安全,缩短企业办证周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职责
坚持以“精简、便民、高效”为基本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综合运用“多测合一”平台及市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平台技术优势,实行验收+登记的“并联”办理模式,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同步申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如下:
(一)建设单位。提交完整材料,选择"竣工即发证"模式。
(二)测绘单位。确保测绘成果准确合规,通过平台上传数据,对数据真实性承担责任。
(三)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处理、期转现操作、楼盘表建立、审核发证及质量监督。
三、工作流程
(一)在线申报与材料上传
1.上传时限: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权利人(建设单位),在领取竣工备案表5个工作日前,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房产实测绘的公司通过“多测合一”平台(http://42.123.92.177:9005/home)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上传相关测绘成果材料。
上传材料如下:
(1)测绘成果(PDF版本 盖章);
(2)竣工图(包含以下材料:①CAD电子图;②PDF版本 盖章);
(3)建设单位申请书(盖章);
(4)楼盘期现对应表(盖章);
(5)“多测合一”数据导入表(Excel版本)。
2.勾选模式:上传时需在平台勾选"竣工即发证模式",即视为该权利人申请启动“竣工即发证”程序(经适房项目、遗留项目除外)。
(二)数据审核与期转现处理
1.数据处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室在平台接收材料及时完成数据处理:
(1)导入竣工图至权籍数据库;
(2)核对楼幢落宗位置准确性;
(3)完善土地、幢信息并生成不动产单元表;
(4)完成期转现并提前将楼盘数据导入权籍数据库,并提前绘制宗地图。
2.质量监管:测绘成果及数据真实性由测绘单位负全责,严禁线下干预数据处理流程。
(三)主动靠前服务,提前审阅申请材料
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权利人(建设单位),在领取竣工备案表5个工作日前,告知登记服务大厅受理组长或企业窗口受理人员其准备开展“竣工即发证模式”,该大厅相关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权利人办理首次登记需要准备的要件材料,并对上述登记要件材料提前进行审阅。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申请材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报建审批表、规划总平面图;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6)《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及竣工图;
(7)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及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特殊注意事项:
(1)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物业服务用房,须提供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材料;
(2)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供确定公租房位置的材料。
(四)即时受理与登簿发证
1.同步办理:建设单位领取《竣工备案表》当日,凭符合要求的材料直接申请首次登记。
2.当日办结: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业务实行"即申即审、当日办结",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五)档案管理
电子档案由"多测合一"平台自动归集至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纸质档案按规范存档备查。
四、工作机制
登记中心与建设单位、测绘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共同推进“竣工即交证”办理事宜。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