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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0MB1551277T/2024-002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4-13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落实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3 18: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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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0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落实。

一、总体要求

准确把握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核心要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部门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结合实际梳理形成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优化系统,最大程度利企便企,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工作范围和目标

业务范围。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税费申报征收(税务部)2 个事项进行梳理和整合,打造“一表申请、套材料、一窗受理、 一次办结”的业务办理模式。

工作目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要求,梳理办事流程,实现一套材料申报,统一“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在现有线上线下不动产登记、缴“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于2023年10月底前实现涉企税费线上异地缴纳。

、办理流程

在进一步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工作的基础上,深化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进程。

(一)一套材料,统一受理

线下申请方式:由申请人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动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填写并提交《涉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申请书》和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发起联办业务一次办申请。

线上申请方式:申请人可直接登录内蒙古政务一体化服务平(PC)、蒙速办APP(手机端)、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大厅(PC)、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官方微信公众号(手机端),进入属地不动产登记专区,一次性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并刷脸签字确认,发起线上申请,受理部门后台审核受理。

线上提交材料原则实行全程电子化,申请人提供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库可调用的申请材料不可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部门需要纸质材料存档的,由审批部门自行打印存档。

(二)信息推送,并联办理

各旗县区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在受理申请后,将相关登记信息和申请材料分类推送至税务部门和登记审核环节,进行并行办理。税务部门利用推送的信息进行税款征收,并将完税凭证等信息反馈至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申请人缴清相关税费后及时进行审核登簿,并将办理结果实时反馈至相关部门。线下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暂不具备系统间数据共享的,可通过纸质传达,光盘刻录等物理方式共享,应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传递。

(三)统筹优化,按时办结

各地区要严格落实涉企不动产登记时限压缩的优化要求,整体办结时限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将税务征缴联办办理环节压缩为1个工作日。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要根据本地区部门间信息共享、系统对接等情况,剖析每个办理环节,全流程优化。

目前,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系统 与税务部门的“不动产登记办税审核”系统完成对接,已具备不动产登记信息部门间集成共享的系统条件。充分发挥部门信息集 成共享优势,推动实现由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系统向税务部门和登记审核环节推送信息和资料,减少部门间重复录入信息时间。登记审核登簿从大厅办理向后台集中审批模式转变,提升受 理效率,提高日受理量,缓解大厅排队等候压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广使用证书自助打印机,让权利人领取证书(证明)更便捷,无法到大厅领取或自助打印的,要通过邮寄,电子证照等方式及时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发放到权利人手中。实现联办业务,申请人只交一次申请,只到一窗,只对一人, 一次办结。

四、保障措施

一是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要继续深化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流程优化,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通过事项梳理、流程再造、系统对接方式,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

三是要确保信息安全。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安全有关规定,加强各类政务数据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切实保障数据共享的安全、高效。

四是要积极推广应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大对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1.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申请书

      2.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3.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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