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如当事人现在持有的身份证件与此前登记使用的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不同,但可以推定为系繁体字、简化字、同音字、书写或识别错误,且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等主要信息一致,当事人声明为同一人的。再如非公证继承登记中,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难以获取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书面承诺方式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