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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九个旗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来源: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4-12-27 09:2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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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日,呼和浩特市九个旗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批复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化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

在明确各旗县区发展定位方面,批复精准施策,独具匠心。批复明确,要着力将新城区建成首府文旅融合及科技创新发展先行区,回民区建成首府商业服务及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区,玉泉区建成首府文旅融合及城乡统筹发展先行示范区,赛罕区建成首府金融行政商务区、军民融合示范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土默特左旗建成呼和浩特市重要乳业科技创新及先进制造业基地,托克托县建成呼和浩特市能源化工及绿色农畜产品生产输出基地,和林格尔县建成呼和浩特市城市副中心和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清水河县建成呼和浩特市生态旅游、现代化工能源及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武川县建成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清洁能源及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这一系列定位紧密结合各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与发展潜力,为其未来发展指明了清晰方向,有助于各旗县区充分发挥优势,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在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方面,批复同样给出了明确指引。批复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农牧空间结构优化,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优化镇村布局。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设计,彰显富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让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提升生活的便利性与幸福感。

为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批复着重强调了维护规划严肃性与权威性的重要性。批复要求,要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严格管理《规划》重点项目。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通过实时监测、定期评估与及时预警,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偏差,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九个旗县区将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完善三级三类规划体系,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依据规划进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工作。相信在科学规划的引领下,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将在未来10余年中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向着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呼和浩特的目标稳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