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深入推进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职责”的关键之年。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并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专项报告》,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等。并针对我市开展的新一轮呼和浩特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和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工作,统筹部署,扎实推进。截止目前,已形成工作成果并进行了听证,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正在准备申请自然资源厅验收,农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已经厅验收通过。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布局,牢记使命,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依据《标定地价规程》的要求,做好市本级标定地价制定,确保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指导旗县完成标定地价制定。二是计划公布新一轮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同时开发我市地价评估参考软件系统,为了解城市地价变化,做好地价管理工作做好基础性工作。三是计划公布呼和浩特市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为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租赁、转让、抵押等流转行为、规范推进农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及时反映农用地价格变化,加强农用地价格评估与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价格参考。四是积极开展所有者权益相关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调查各类成果,全面开展我市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工作,为全面摸清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奠定基础。并在完成我市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规范报告内容,真实反映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2021年是深入推进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职责”的关键之年。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并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专项报告》,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等。并针对我市开展的新一轮呼和浩特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和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工作,统筹部署,扎实推进。截止目前,已形成工作成果并进行了听证,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正在准备申请自然资源厅验收,农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已经厅验收通过。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布局,牢记使命,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依据《标定地价规程》的要求,做好市本级标定地价制定,确保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指导旗县完成标定地价制定。二是计划公布新一轮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同时开发我市地价评估参考软件系统,为了解城市地价变化,做好地价管理工作做好基础性工作。三是计划公布呼和浩特市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为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租赁、转让、抵押等流转行为、规范推进农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及时反映农用地价格变化,加强农用地价格评估与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价格参考。四是积极开展所有者权益相关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调查各类成果,全面开展我市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工作,为全面摸清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奠定基础。并在完成我市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规范报告内容,真实反映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