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严守耕地红线与确保粮食安全底线的要求,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推进补充耕地建设。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十四五”期间自治区下达我市补充耕地任务目标总量为4万亩。2022年度我市任务为1万亩,截止2022年底我市新增耕地1.0027万亩,完成任务目标。
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补充耕地任务1万亩。目前已将任务分解下达至各旗县区,其中,土左旗3241.7亩,武川县2957.082亩,托县2000亩,和林格尔县600亩,清水河县1000亩,新城区600亩,赛罕区100亩,回民区100亩,玉泉区100亩。各旗县区正在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入库等各阶段工作。
(耕保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严守耕地红线与确保粮食安全底线的要求,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推进补充耕地建设。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十四五”期间自治区下达我市补充耕地任务目标总量为4万亩。2022年度我市任务为1万亩,截止2022年底我市新增耕地1.0027万亩,完成任务目标。
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补充耕地任务1万亩。目前已将任务分解下达至各旗县区,其中,土左旗3241.7亩,武川县2957.082亩,托县2000亩,和林格尔县600亩,清水河县1000亩,新城区600亩,赛罕区100亩,回民区100亩,玉泉区100亩。各旗县区正在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入库等各阶段工作。
(耕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