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严守耕地红线与确保粮食安全底线的要求,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时,严格按照“占一补一”与“占优补优”的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申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实行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粮食产能三类指标核销制。同时综合运用补充耕地监管、交易等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6个,全部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原则严格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135亩,保障粮食产能2万余公斤。
扎实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等其他设施农业用地的管控,积极支持在可以垦造耕地的荒山荒坡上种植果树、林木,发展林果业;同时将在平原地区原地类为耕地种植果树、植树造林的地块逐步退出恢复为耕地属性,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耕保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严守耕地红线与确保粮食安全底线的要求,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时,严格按照“占一补一”与“占优补优”的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申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实行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粮食产能三类指标核销制。同时综合运用补充耕地监管、交易等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6个,全部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原则严格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135亩,保障粮食产能2万余公斤。
扎实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等其他设施农业用地的管控,积极支持在可以垦造耕地的荒山荒坡上种植果树、林木,发展林果业;同时将在平原地区原地类为耕地种植果树、植树造林的地块逐步退出恢复为耕地属性,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耕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