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不断强化保护地矿产开发管理,严格执行新项目准入标准,加强已建项目监管。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推进矿山开发与生态修复。
一是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规定执行,新建矿山生产规模应达到规划确定的开采规模要求。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禁止将优质玄武岩、石灰岩和白云岩等作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料开采。鼓励拥有饰面石材、石灰岩等资源的企业利用开采的尾矿、废料等加工生产砂石骨料。二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待上级出台新的绿色矿山建设文件后,按照新政策积极推进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对退出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督促相关地区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退出时的情形逐一对照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进入绿色矿山名录。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不断强化保护地矿产开发管理,严格执行新项目准入标准,加强已建项目监管。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推进矿山开发与生态修复。
一是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规定执行,新建矿山生产规模应达到规划确定的开采规模要求。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禁止将优质玄武岩、石灰岩和白云岩等作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料开采。鼓励拥有饰面石材、石灰岩等资源的企业利用开采的尾矿、废料等加工生产砂石骨料。二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待上级出台新的绿色矿山建设文件后,按照新政策积极推进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对退出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督促相关地区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退出时的情形逐一对照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进入绿色矿山名录。